澳门新葡萄新京连续3次被授予“浙江省著名商标”称号
日期:2013年04月22日
日前,根据《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》规定,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,"澳门新葡萄新京"商标凭借良好的品牌知名度、美誉度被授予2012年度"浙江省著名商标",有效期为三年。
澳门新葡萄新京已经连续3次获此殊荣。近年来,公司围绕智慧城市与智慧服务两大主业,依托政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与整合创新能力,通过对自身核心能力的梳理,确立并着力打造"基础设施+平台+应用+服务"立体布局。在品牌建设上,2012年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,被评为IAOP 2012全球外包百强前45名,以及"全球服务100强",连续十年入围工信部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名单,连续九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十强,连续三年获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,并被评为"2012最具创新精神上市企业10强"。